划车报复不应该
2017-08-28 09:47:42

作者:管理员

划车报复不应该
 
乔某和胡某本是同一小区的住户。只因发生两次纠纷,乔某被“完败”,于是她怀恨在心将胡某的车刻上侮辱性词语。8月21日,双方在阜阳市公安局颍州分局解放路派出所民警的调解下和解。
 
近日,解放路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胡某报警,称其车辆被人故意损毁。赶到现场后发现胡某车辆引擎盖上被人刻上侮辱性词语,民警立即对现场进行证据固定。经过调查,同住小区的乔某有重大嫌疑,民警依法传唤乔某至派出所进行调查时,乔某拒不配合并坚称不认识胡某,也没有损毁其车辆。但是谈吐间民警觉得二人应该是相识的。
 
经过进一步调查得知:胡某与乔某同为小区住户,双方因停车问题之前已经发生一次纠纷,当时不欢而散;然而更为巧合的是,乔某在其工作的医院上班时,胡某前来办理业务,双方又因业务原因发生争吵。这两次纠纷皆是乔某败下阵来而收场。
 
找出双方矛盾点后,民警乘势追击,摆出大量证据,在证据面前,乔某终于承认故意损毁胡某车辆的违法行为。原来,乔某晚饭后外出溜达,发现胡某车辆停放在小区路边,想到两次与乔某发生纠纷均是自己吃亏,于是越想越气便趁无人之际随手捡起路边石头在胡某车辆上刻下侮辱性词语。考虑到双方积怨已久,民警从法理、情理上对双方进行调解,乔某表示愿意承担胡某修车的一切费用,并向胡某承认错误,胡某也表示谅解不再追究其责任。
 
8月21日,双方在解放路派出所民警的调解下握手言和,表示今后一定会和谐相处。(张亚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