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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安徽省池州市烟草专卖局在官方网站上发布关于该局为员工采购端午节福利物品的公告。公告称,拟花25万多元为该局职工采购端午节福利物品。对此,池州市烟草局回应称,这些钱是之前从职工工资里扣除的“福利费”,非公费。该局纪检部门称,采购得到同意,但始终未明确此种行为是否违规。顺着当地烟草局说法,悖论太多了。就算没有违规动用公款发放福利,随意截留职工工资的做法,难道不是越权违法?既然开支不属于政府性质的公款,又何苦作茧自缚、堂而皇之地搞什么公开招标采购?(6月9日《江淮晨报》)
漫画/高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