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管理员
酒驾触法遭重罚
近日,界首交警在履行道路巡逻管控时,查获一名未携带驾驶证的酒驾司机。经民警网上比对,该驾驶人系二次酒驾行为。查明事实后,民警依法对其作出了严厉处罚。
当日10时许,界首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光武中队民警执行巡逻,途经省道308段寨路段处时,与一辆悬挂皖K11G3X牌号的普通小型客车相遇,该车驾驶员发现警车后,车速忽快忽慢,行踪十分可疑,引起了民警的注意,便迅速将车拦停。经民警现场检查,驾驶人未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其身上散发出阵阵酒味。经民警现场检测,其酒精含量达到了‘酒驾’规定标准,民警依法将其带至中队处理。
经民警网上查询了解,该驾驶人姓名为吕某某,界首市东城人,经询问,吕某某头天晚上与朋友饮下大量白酒,第二天早上酒精度尚未解散的他,便侥幸驾车行驶,结果被交警查获。由经民警网上对比,吕某某2014年1月16日因酒驾被交警部门处罚过,其有二次酒驾的交通违法事实。
民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对吕某某作出了合并罚款2100元,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并处拘留5日的行政处罚。(王贺鸿 孟军 余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