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办公助力疫期检察办案
2020-02-15 11:23:38

作者:管理员

微信办公助力疫期检察办案

 

当前由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持续蔓延,疫情防控各项工作正全面开展,在做好人民群众安全和机关自身“防护”的同时,如何保证“四大检察”主责主业稳定推进是需要检察机关灵活把握的。张军检察长提出,工作形式可以结合防疫情况适当变通,但各项检察工作不能等、不能拖,更不能推。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省、市院关于疫情防控和日常检察工作同步推进的工作要求,阜南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职能作用,研究部署特殊时期办案方法,决定适当变通办公方式,使用“微信”通讯工具开展法律文书送达工作。

第一步,承办检察官与不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及其他应当权利义务告知的当事人、辩护人互加微信。第二步,承办检察官与相关当事人视频通话,将制作文书读给其听并视频展示,照片发送,让当事人表示“收到”。第三步,微信截图保留送达记录,待疫情结束后再补填各类签收文书。

2月6日,在该院密闭的办案工作区内,承办检察官王峰、刘辉准备通过微信连线--视频通话的方式,开展犯罪嫌疑人身份核实、权利义务告知,法律文书即时送达等工作。为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王峰检察官着重提醒其犯罪事实,法律依据、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再三确认收悉法律文书情况,回应相关法律问题咨询,让犯罪嫌疑人对这次法律文书送达工作清楚满意。此次送达文书时长大约6分钟,大大提升了工作效率,真正做到了工作质量和效率的统一。

疫情面前,阜南县人民检察院本着为人民群众负责、为每一个案件人负责的态度,主动履职担当,依法依规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保障法律正确实施。下一步,我们将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打击疫情期间出现的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破坏市场经济及防控工作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让疫情防控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不断提升司法水平和公信力。(李梦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