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油点五年未予年检为哪般?
2014-09-02 09:46:03

作者:管理员

加油点五年未予年检为哪般?

“婆婆”打架,经营户受苦

 

     2000年,蒙城县范集镇王启礼按照有关规定在省道旁边建成宏程加油点,后经有关部门批准迁址改建,并经验收合格。但自从2009年以来,当地商务主管部门却不再为其履行年检手续。为此,王启礼多方反映未果,把亳州市商务局告上了法庭。

 

   早在1997年,王启礼就看准成品油零售这一商机,批发成品油后再零售给过往的机动车辆。2000年,其依法获取成品油经营许可证。2004年3月16日,根据范集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要求,王启礼将宏程加油点搬迁到203省道西侧经营。2006年6月7日,蒙城县商务局将宏程加油点变更经营地址的申请,以文件的形式上报亳州市商务局,该局未作答复。

 

   2005年,按照有关要求,当年12月23日,经蒙城县经贸委初审,亳州市商务局审核后,宏程加油点取得了商务部监制换发的《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证》,但该证所载明的经营地址仍没有变更。此后直到2008年,亳州市商务局一直给予其年审合格。2010年3月,亳州市商务局却对其2009年度的年审未给予检验。原因是其擅自迁建。

 

   据王启礼反映,其自2005年以来,一直举报本镇另一家农机加油点违规经营。亳州市商务局在依法查处时,认为王启礼的加油点也存在违规行为。

 

2011年元月,王启礼将亳州市商务局未给予年检的情况向省商务厅反映,省商务厅抽调商改处、法规处等有关人员赴现场走访调查,并组织市商务局及蒙城县纪委、法制办、消防、土地、安监、工商等多部门召开座谈会。2011年2月11日,省商务厅向亳州市商务局专门下发了《关于协调蒙城县范集镇宏程、农机两个加油点迁址建设的函》载明:“宏程加油点根据有关部门要求迁建后,取得了消防、安监出具的许可证明,不能认为其擅自迁建。你局审核后按原址为其换发了新证,且于2005年至2008年连续三年给予该加油点年检合格,客观上又承认了此加油点的存在。市县商务、经贸两部门对两个加油点的现状负有一定的责任,应妥善解决这一历史遗留问题。”

 

亳州市商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当年2月18日,亳州市商务局于向蒙城县商务局发函,要求该县认真调查处理。县商务局作出“建议撤销两加油点经营资格的处理意见”,层层上报,最终省商务厅未下达撤销批复。该局出具的“王启礼违法事实”书面材料显示:该点迁址到省道203线,应视为加油站,范集镇安委办超越权限要求王启礼搬迁至203线不符合加油站审批规定,应视为无效。

王启礼的委屈在于,亳州市商务局认为蒙城县范集镇安委办超越权限,但他们婆婆之间打架,苦住了个体工商户。

 

   2013年2月19日,鉴于亳州市商务局连续4年未给予宏程加油点年检,王启礼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被告亳州市商务局依法对2012年度的年检履职。亳州市商务局辩称,自己未收到蒙城县商务局上报有关原告王启礼申请年检的材料,同时,原告也未向其提供申请年检的申请。一审法院遂驳回原告履行年检审核义务的请求。王启礼上诉后,2013年8月19日,二审法院依法维持原判。

 

  截至今年,王启礼反映的合法加油点未予年检已达五年。他还在继续为申请依法年检问题奔波中。(李川皖  聂学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