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烂尾楼老板卷款跑路
2015-06-10 17:23:35

作者:管理员

违法烂尾楼老板卷款跑路

多份购房协议曾被公证

 

    临泉县一处在建楼房,在没有相关准建手续的情况下,卖主与多名购房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协议。部分户主还曾将购房协议申请公证。不料,该处无证房屋被一房多卖,老板卷款跑路,涉事数家买房人手持公证书求告无门。

 

2009年8月,临泉县居民王子理等人与“临泉县鸿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洪某某签定购房协议书。王子理等众多购房者图的是该处房屋每平方米才1000元的超低价格。该房屋占用城郊供销社近千平方米地皮建成,据购房人王子理介绍,当时开发商称此工程系“危房改造”,价格因此偏低。该在建楼房系多层建筑,每套房屋分别以12至20万元不等的价格出售。

 

2010年3月3日,王子理等人虽经实地查看,但对开发商洪某某以超低价格售房仍心存疑虑。在与洪某某以个人名义签订了加盖“临泉县鸿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公章购房协议后,王子理等多名购房者又向临泉县公证处对该购房协议申请公证。

 

多名购房人向洪某某交纳了部分或全部购房款,总计500万元左右。因为合同约定交房期限为2010年5月1日前,但过了交房期限两个月后,原本计划建设为六层的楼房仍然只建了三层,处于停工状态。购房人多次实地查看房屋建设进展情况,经相互询问发现,该在建工程的每套房屋均存在一房二卖,甚至于一房三卖、四卖现象,最多的一套房屋竟被卖了五家。而且,谁给的房价最高,开发商就允许其进驻装修。鉴于这种情况,出现了多户买房人闻风“抢房”强行入住现象。

 

没有抢到房屋的大多数购房人多次找洪某某理论,要求要么退款,要么给房。但均没有明确答复。购房户们来到工商、建设、房产等部门查询发现,所谓“鸿达”公司根本没有登记注册,该“鸿达”小区也是没有经过任何机关批准的违法建筑。

 

五年来,购房户们四处奔走反映,但此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解决。针对多名受害人反映的情况,县法院与公安局进行研讨会商后,认为此案性质已不属于民事纠纷,应由公安机关介入侦查。2015年5月15日,记者通过走访了解到,临泉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已对涉嫌诈骗犯罪的洪某某立案侦查,并进行网上追逃。(陈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