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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劣质香烟被起诉
2015年8月的一天,家住临泉县的刘某为牟取不法利益,驾车前往河南省舞阳县侯集镇购买伪劣卷烟制品,准备带往浙江温岭进行销售。刘某为规避检查,不走国道,但刘某的行踪早被掌握,当刘某驾车通过乡村道运输卷烟制品行经临泉黄岭镇时被查获,经侦民警在该车后备箱内发现“玉溪软盒”100条、“中华硬盒”100条、“中华软盒”25条。经鉴证、检测,该涉案卷烟为假冒注册商标且系伪劣产品,涉案卷烟总价格为83200元。
刘某涉嫌销售伪劣产品罪,近日,被临泉县公安局依法移送审查起诉。(王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