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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规范乡镇法援工作
作者:管理员   文章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3-09-10  浏览:1272

  本报讯 近年来,阜阳市司法局积极探索法律援助工作深入基层开展的新路子。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市司法局将学习活动转化为实践成果,通过实践调研,并结合当地实际,于日前专门出台了《阜阳市司法局关于深入推进乡镇(办事处)法律援助工作站规范化建设的意见》,以“十个一”和“四个规范化”,全力助推乡镇法援工作驶入规范化管理的快车道。“十个一”和“四个规范化”分别是:一块牌子、一处办公场所、一支法律援助队伍、一块公示栏、一套制度、一套专门的法律援助宣传资料、一个固定的宣传阵地、一套登记台账、一定的经费保障、一个结合当地实际特色的亮点;“四个规范化”要求:接待咨询规范化、操作程序规范化、结案归档规范化、监督管理规范化。

    市司法局还将《意见》的贯彻实施列为各县(市、区)司法局长的“一把手”工程,作为对县(市、区)司法局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该意见要求全市各乡镇要将该项工作作为一项长期性工作纳入日常工作管理,列入全年检查考核范围。

(张杰记者聂学剑)
原载2009年4月28日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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