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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首法院大力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工作
作者:管理员   文章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7-07-20  浏览:782

界首法院大力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工作

近年来,界首法院为深入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完善诉非对接纠纷解决体系,提高诉调对接成效,采取多项措施,有力推进这项工作的开展,充分实现了界首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是打造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平台,建立多元化解决纠纷根据地。不断完善诉调对接中心功能,打造多元化解决纠纷机制的基础平台。将“诉调对接中心”设置于诉讼服务大厅,有4间调解室和1个接待窗口。中心每天安排有3名专职调解员和2名特邀调解员驻室工作,负责对涉诉民商事纠纷进行诉前调解或者引导、(委派)委托至人民调解和其他调解组织进行调解。选取“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委员会”、“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等23个调解组织为院特邀调解组织,负责协调处理各类矛盾纠纷。选聘54名素质较高、调解能力较强、热心人民调解工作的同志为特邀调解员,负责调解委派(委托)民商事案件。

二是做好延伸对接,辐射形成多元调解网络。依托三个基层人民法庭,设立3个诉调对接工作站,负责辖区内多元化解具体工作。在农村、学校、社区等矛盾多发区设立7个用全省优秀法官命名的“XXX法官工作室”,延伸诉讼服务,靠前处理矛盾纠纷,一线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另外在全市18个乡、镇、党工委设立“诉调对接联络工作站”,作为联系“诉调对接中心”的桥头堡,指导调解、法制宣传、就地解决纠纷。形成纵向市镇(乡)村委会(居委会)三级“直通到底”、横向部门“网格到边”的纠纷综合调处工作网络互动体系。

三是完善工作制度,实质性推进多元化解决纠纷工作。一是完善特邀调解组织及特邀调解员名册制度。建立完善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工作规则,明确职能作用,完善工作程序,充分发挥入册特邀调解组织和调解员的作用。二是完善法院专职调解员制度。该院从各业务庭选调7名调解能力较强的法官或司法辅助人员专职从事调解工作,明确职责范围;完善专职调解规则,推动调解与审判适当分离,实现诉前调解分流案件,化解大量矛盾纠纷的目标。三是建立律师、公证员调解制度。建立律师公证员调解名册制度,探索建立律师调解适当有偿收费机制,拓宽律师调解领域,发挥律师作为中立第三方调解员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中的作用。

四是完善保障机制,为多元化解决纠纷机制提供保障。

该院所在的市委市政府“两办”印发并执行《界首市人民调解案件补贴发放办法》,大力支持人民调解工作。对调解案件划分成简单纠纷、一般纠纷、疑难纠纷、重大纠纷四种补助类型,每件补助标准最高到2000元,奖励措施有力推动了该院多元化解工作的开展。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制保障”的多元化解决纠纷大格局。同时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工作奖励制度,对调解中表现突出的法院专职调解员、特邀调解组织、特邀调解员进行表彰,增强其职业尊荣感。该院还定期开展对专职调解员、特邀调解员等的技能培训,提升调解员的整体素质。

五是注重理论调研及宣传工作,使多元化解纠纷机制深入人心。该院经常派员深入基层一线,加强调研,分析研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总结经验,为多元化解改革工作开展提供理论支撑。加大宣传力度,在各类媒体平台上积极宣传和谐理念,让人民群众了解和解、调解、仲裁等纠纷解决机制的优势和好处,提高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公信度。向社会公开诉非衔接机制,方便当事人选择更适合、更友好的纠纷解决渠道。

近二年来,该院诉前调解各类民事纠纷1238件,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减少10.4%,节约诉讼成本约36余万元。

 

消化了部分简单民事纠纷,有效控制了纠纷成讼率,一定程度缓解了法院“案多人少”的压力,同时涉诉信访案件减少,“执行难”状况也得到了一定缓解。(季守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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