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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完成首批专业律师评审
作者:管理员   文章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7-11-26  浏览:863

合肥完成首批专业律师评审

 

本报讯 21日,记者获悉,合肥市专业律师评审工作已于11月18日至19日顺利举行。经过周密部署、精心组织,首批共有457人次通过了9个专业的评审。这意味着我省深化律师制度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

  据了解,根据司法部印发的《关于建立律师专业水平评价体系和评定机制的试点方案》,我省作为全国4个试点省份之一,于今年8月底印发《建立律师专业水平评价体系和评定机制试点工作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及评价指标体系,并选定合肥市、池州市开展试点。

  根据《方法》,律师专业水平评价采取与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工作相结合的方式,按专业评定,不与律师职称制度挂钩。专业律师的评定范围限定为刑事、婚姻家庭法、公司法、金融证券保险、建筑房地产、知识产权、劳动法、涉外法律服务、行政法等9个专业。评定的律师分别称为相应的专业律师。每名律师参评的专业不超过2个。被评为专业律师的,不影响其办理参评专业以外的其他律师业务。没有被评定为专业律师的,也可以从事该专业律师业务。

  对于广大律师关注的参评条件,合肥市司法局律师管理处处长马家柱介绍,本次评审设置了严格的门槛,参评律师应当在政治表现、诚信状况、执业年限和专业能力4个方面同时符合条件。其中,在执业年限方面,具有法学博士、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学士学位的,应当在相关专业领域分别连续执业3年、5年、7年以上。专业律师评定工作分为“两步走”:首先由省律师协会成立的“安徽省律师专业水平考核委员会”对自愿申报律师提交的材料进行书面审查,审查通过的才能进入第二轮考核;由合肥市律师协会成立的“合肥市专业律师评审委员会”进行专业能力评审,评审环节采用个人陈述、面试答辩、案卷抽样评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马家柱表示,为确保专业律师评审工作顺利开展,合肥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并函请合肥市政法各部门、市政府法制办、省内高校、其他地市司法局和律师协会等多家单位,推荐“合肥市专业律师评审委员会”委员,并在评审前召开专门会议就专业能力评定工作进行培训、布置。

  据了解,评审合格的律师名单将在合肥市律师协会门户网站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合肥市律师协会向参评律师颁发专业律师证书。 (吴昊记者周莹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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