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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巧必“捉”
作者:管理员   文章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8-01-13  浏览:1067

想巧必“捉”

2018年1月9日,新华派出所破获一起冒充失主从他人手中骗取遗失手机的案件,为人民群众挽回了损失,受到群众的一致赞扬。

2018年1月3日11时许,辖区群众刘某某来到新华派出所求助称其于当日9时许在体育场东侧的工商银行自助大厅办理业务时,一部OPPO R9S手机遗忘在柜台上,再返回寻找已找不到了,请求民警帮助寻找。值班民警郭辉、谢富彬在了解情况后,与刘某某一起调取了工商银行自助大厅的监控,从监控中看到刘某某离开银行自助大厅后其的手机还放在ATM机上,随后一名女子进来办理业务时发现该手机,并将手机拿到手中,这时另外一名办理业务的女子看见后将手机要走并离开了现场。看完监控后,刘某某称其认识最先发现手机的那名女子,该女子姓苏,民警和刘某某一起找到苏某,经了解情况得知,苏某在发现刘某某的手机后将手机拿到手中,本来想将手机送到派出所,这时旁边一个办理业务的女子慌称手机是其办理业务时落下的,将手机骗走后就离开了。民警在了解这一情况后,经分析认为,拿走手机的那名女子冒充失主将手机骗走的行为已涉嫌诈骗,遂对此事作为案件受理调查。通过缜密调查,民警最终确认了该名女子的真实身份为家住界首市张楼新村的石某某,2018年1月9日,民警依法将石某某传唤到新华派出所接受调查,在派出所内石某某供述称其是一时贪念才将手机骗走,并对自己的违法行为感到十分后悔。后石某某因涉嫌诈骗被新华派出所依法行政拘留。

民警再此劝告广大的人民群众: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碰到类似的事情,应当及时将捡到的物品交给公安机关,不要因一时贪念铸成大错。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大家应当以此事为鉴,莫要因小失大。

(刘禹 谢富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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