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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曝光重大事件限期公布结果
作者:管理员   文章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3-09-11  浏览:1480

  本报讯 群众举报或被媒体曝光的重大问题,不能不了了之,要求限期向社会公布查处结果。记者从阜阳市有关部门获悉,为加强人民群众对我市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行政行为的监督,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和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近日,阜阳市出台了《关于较大影响的投诉举报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暂行办法》,标志着该市首次建立较大影响的投诉举报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制度。《办法》所称较大影响的投诉举报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该市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行政行为的投诉举报中,具有典型性、群体性和警示性的投诉举报。具体包括九种情形:有涉及全局重大问题的;涉及重大突发性事件的;涉及严重损害经济发展环境,影响对外形象的;涉及群体性利益的;人民群众广泛关注的;涉案人数较多的;当事人双方矛盾容易激化的;被市级以上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曝光的;其他社会影响较大的。

    《办法》强调,违反本办法规定,对较大影响的投诉举报处理结果应公布而未公布的;不认真、不及时公布的;不按规定程序审批擅自公布三种情形的,由同级监察机关或上一级行政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纪依法给予处分。

储晓敏记者聂学剑
原载2010年1月21日一版报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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