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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与聋哑罪犯真情对话 庭审寄语:改过自新、自食其力 才能获得幸福
作者:管理员   文章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3-09-11  浏览:1532

  本报讯 一桩由9名聋哑人组成的特大盗窃团伙案近日在阜阳市颍东区人民法院顺利审结。庭后主审法官与9名被告人通过手语老师真情对话,法庭呈现感人一幕:肺腑之言令9名年轻被告人潸然泪下,表示认罪服判,好好改造,重新做人。

    该盗窃团伙中9名被告人均系聋哑人,年龄最大的24岁,最小的17岁。自2010年9月结伙以来,犯罪足迹遍及淮南、阜阳、宿州。每到一处即租房集体居住,白天两人或三人一组上公交车伺机扒窃,晚上操练盗窃技巧,通过网络视频聊天等方式吸纳新成员入伙,向其传授盗窃方法;团伙内部分工明确,首要分子袁某某、徐某某起组织、教唆作用,与直接实施盗窃的其他成员按照盗窃数额四六分成;每日有专人记账,约定年终分红。短短5个月内,该盗窃团伙共在公交车上扒窃59起,盗窃金额高达141830元。 2011年1月1日,随着王某某在一次扒窃中被当场抓获,其余成员纷纷落网,这一为祸非浅的聋哑人盗窃团伙彻底宣告瓦解。

    颍东区法院在受理该案后,专门从阜阳市特殊教育学校聘请了两名手语老师,在送达起诉书、开庭、宣判过程中实行全程翻译,充分保障聋哑人的知情权、抗辩权。同时,法院主动为多名无力委托辩护人的被告人指定了法律援助律师,通知未成年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在庭审过程中,法官与手语老师密切配合,注意观察各被告人的动态,对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及时给予回应,于细微处体现平等与尊重。法庭以人为本、文明严谨的作风赢得了9名被告人以及辩护人、法定代理人的信任和支持,庭审得以顺利进行,在不到一天的时间内指控的59起盗窃案一一查清。团伙首要分子袁某某、徐某某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九年,并处罚金2万元。其余7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至管制两年不等。

    宣判后,法官通过手语翻译语重心长地寄语9名被告人。首先对他们身体上的缺陷表示深深的同情,对他们谋生的艰难表示理解。同时指出残疾和贫穷都不是犯罪的理由,如果身体上的残疾是他们先天的不幸,那么选择犯罪则是他们为自己的人生抹上的污点,更是雪上加霜。法官通过被告人身边的事例告诫他们,自食其力才能让自己获得有尊严的幸福,希望他们能够吸取教训,改过自新,做一个对社会有贡献的人。 9名被告人深受触动,频频点头,流下了悔恨的眼泪。法庭上下传来一阵阵低低的抽泣声,9名被告人纷纷向法官表示自己知道做错了,对不起受害人,今后一定好好改造,争取早一天出去,重新做人。

穆鑫记者聂学剑
原载2011年12月14日一版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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