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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调查:谁动了合法经营车主的蛋糕?
作者:管理员   文章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3-09-11  浏览:2349

  孔得蓝、王志丽是太和县个体运输业主,经营太和至马鞍山、南京的客运对发业务。但让她们深感苦恼的是,有两部河南周口市发往南京、马鞍山的客车,每天都违规停靠在太和站点,公然与她们抢夺客源。为此她们多次向交通运管稽查部门反映,却迟迟得不到有效治理。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

  今年5月23日早晨5时30分,记者及时赶到太和县三角园客运稽查站暗访。就在该站隔壁的临时客运车站内发现了一辆豫PA1xxx牌照周口发往南京、马鞍山的大客车,车上已装载了8名乘客。当记者佯装要乘车买票时,被该车司乘人员告知须先收钱,离开太和后才能给票,至于其中原因所有乘客均不得而知。

  根据太和县交通局当月下发的《打击非法营运客车及异地违规经营车辆专项整治方案》规定,该车违反了我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理应属于该方案确定的整治对象。记者当即请稽查站工作人员对此现象作一解释,稽查人员当场将其查扣,并依法给其罚款3000元的处罚。

  在稽查人员眼皮底下违规营运为什么都不能及时打击纠正呢?当天上午,记者专门走访了该县交通局运管所和三角园稽查站负责人。两位负责同志告诉记者,作为运管部门其实他们也有苦衷。原来,太和县作为豫皖接合部地区,河南省客车运管费用每年要低于我省大约4万元,受利益驱动,一些太和县车主都想办法将营运车辆入挂河南省周口市户口,并办理了周口发往我省有关地市的营运线路牌,但其客源还是主要集中在太和县,这样就势必造成了异地车辆违规经营、与合法车辆抢争客源的现象。
两位负责人还向记者出示了他们4月20日对刚刚受到罚款处理违规营运的豫PA1xxx车辆因在城区违规营运而做出罚款3万元的处理公示单。“尽管如此,非法营运车辆仍然屡罚屡犯。”两位负责同志如是说,“每当处罚违规车辆时,我们都不得不关掉手机,因为前来说情的人很多。”他们向记者表示,对孔、王两车主所反映的情况,一定高度重视,绝不允许类似违规现象再度发生。

  但是,仅仅一个星期后,孔、王两车主再次向本报投诉,两部异地违规营运的车辆又故伎重演,她们向当地交通运管部门及时举报后,均以“正在调查治理”为由答复。6月15日,记者为此电话连线太和县交通局分管业务的孙副局长,孙副局长告诉记者,他们对违规营运车辆打击力度很大,并表示次日即派人调查处理此事。6月18日上午,记者再次接到车主之一的孔得蓝电话投诉,称其与周口发往马鞍山的非法营运车主因同一时间发车抢夺客源而再次发生了冲突。太和警方已介入处理此事。“都是太和县交通部门监管不力惹的祸!”孔得蓝气愤地说,“这几年来,几部车车主一直在斗,也不知道这是第几次了。”

  记者随后又专程赶到太和县交通局,就此事向该局随局长作了反映。随局长称,这个问题他们一直都很重视,一定会妥善解决。

  但是,合法车主利益得不到有效保障的问题事实并没有得到根本解决。9月27日,两名举报车主之一的王志丽因客车营运问题再次与他人发生冲突,双方均遭受轻微伤。 “如果这样继续发展下去,一定会闹出大事的。”两位车主忧心忡忡。

  据孔、王两位车主介绍,事实上,她们从没有停止过自己的维权行动。她们将自己拍摄的有关违法运营现场情景还专门制成光碟,以锁定证据,同时还将交通部门关于打击非法异地营运的有关文件整理成册。8月5日,她们向三角园稽查站举报非法营运车辆,该站当场将周口发往南京的客车查获,罚款500元;根据豫、皖两省交通运管部门有关打击异地非法营运车辆的会议纪要精神,8月10日,她们又向非法抢夺客源的车籍所在地河南省周口市运管处稽查科举报,当天早晨,该处派员在太和县三角园太和县客运北站将周口发往马鞍山的豫Pxxxx非法营运客车当场查获,罚款3000元。不久,她们又向周口市运管处举报,该处再次派员当场查获,罚款1万元。但是,后来她们又多次举报,周口方面因路途较远为由,没有再及时赶到。她们还多次向阜阳市交通局反映此事,但都没有明确答复。

  同时,她们还向记者提供了一纸签署于2005年1月份的文件,内容是太和县汽车北站与豫Pxxxx车主达成的进站协议。这纸明显违规的合同,是如何出台的目前不得而知。

  孔得蓝、王志丽两位车主告诉记者,像太和县交通局有关人员这样“正在调查处理”的回答,她们听得太多了,几年来一直在治理,可是她们的合法权益一直都得不到保护。由于无序竞争拉客,她们这几部车子常常为了抢夺客源或者大打出手,或者像比赛一样,在公路上你追我赶,十分危险,随时都有可能发生重大交通事故。为此,她们恳求太和县交通主管部门再也不能熟视无睹了……(王锦森、 聂学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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