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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尊享“二进宫”
作者:管理员   文章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9-11-25  浏览:640

酒驾“二进宫”

近日,界首市公安局交警大队陶庙中队组织开展交通违法夜查行动中,查获一名曾经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判刑,且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今又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驾驶人。查明事实后,民警依法对该驾驶人作出了严厉处罚。

当日20时许,一辆机动车牌号为皖K 3X7XX的轻型普通货车,途经界首市任寨乡路段处时,被夜查卡点民警检查。经现场检查,该驾驶人无法提供机动车驾驶证。检查中,民警从该驾驶人身上闻到了阵阵酒气,经检查,其酒精含量达到酒驾规定标准。民警依法将其带至交警中队作进一步处理。经民警网上查询了解,该驾驶人陶某某,28岁,河南省民权县人,有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事实。又经民警网上比对,陶某于2018518日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临泉县公安交警部门查获,受到了法律制裁。陶某某有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期间仍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事实,其对自己的交通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民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对陶某某作出了合并罚款3000元、拘留10日的行政处罚。面对如此处罚,陶某某后悔不已。(王贺鸿 孟军  余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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