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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司法:发布通告做好疫情防控期间行政复议工作
作者:管理员   文章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20-02-06  浏览:469

阜阳司法:发布通告做好疫情防控期间行政复议工作

 

 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身体健康和合法权益,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近日,阜阳市司法局发布通告,推出六项举措做好疫情防控期间行政复议工作,最大限度地保障当事人的复议权利。

该局通告规定,疫情防控期间,原则上以邮寄、传真等方式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确需当面提交行政复议申请的,可事先与行政复议机构工作人员沟通预约后在指定场所进行。申请人及其代理人应当佩戴口罩,配合做好体温检测、身份信息登记等工作,遇有身体不适、体温异常的,应先行就诊。针对申请人及其代理人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正在隔离、治疗期间,或身在受疫情影响实施交通管制的地区等无法及时提交行政复议申请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已申请但因疫情无法参加行政复议的,依法中止行政复议审理。疫情防控期间,部分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十三条的规定,依法办理中止或者延期手续的,办案人员将提前与当事各方进行联系,取得理解并配合。已提交的行政复议申请,需在相关期间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依法顺延作出。原定于疫情期间开展的听证、调查、调解等活动,相关时间将予以调整,具体情况由办案人员及时与当事各方进行沟通说明。疫情防控期间,对涉及行政机关依法处罚囤积居奇、非法牟利,制造传播谣言,隐瞒病情、拒绝隔离或恶意传播疫情等违法行为的行政复议案件,各级行政复议机构将依法从快审理,依法维护疫情防控期间正常的行政管理秩序。同时,该局还指出,因疫情防控需要,有关部门对有关事项另有特别规定的,按照该特别规定执行。(储晓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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