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城公安九所队分别举行涉案财物返还会
日前,蒙城县公安局所属的9个所队分别进行涉案财物退还会。今天,全县共退还汽车8辆,电瓶车36辆,电瓶300余块,现金20余万元等物品。
今年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蒙城县公安局按照县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和上级公安机关的决策部署,面对突发疫情主动亮剑、冲锋在前,快速响应、全警动员,全力落实防风险、护安全、战疫情、保平安各项措施,全力以赴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筑牢疫情防控坚强堡垒。他们牢固树立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的意识,不忘人民警察打击犯罪,维护社会安定的主业,攻艰克难,侦破了一大批案件,特别是“药都3号”专项行动以来,全局2100多名民警、辅警忠诚履职,攻坚克难,侦破了一大批案件,打击了犯罪,守护着全县的平安。其中庄周派出所辖区大,人口多,全所民警、辅警加班加点,战疫情,保平安,全所共破获系列盗窃案60余起,破获诈骗案件3起,刑事拘留20多人,追回涉案汽车7辆,电瓶车20余辆,电瓶200余块,退还涉案资金60余万元,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200余万元。
过去民警辛辛苦苦把案件破了,群众却仍不大满意,这使一些民警有了“出力不讨好”的“委屈”情绪。为什么会出现这样“出力不讨好”的事情?蒙城县公安局党委经过充分调研,找准症结所在——群众看公安,关键看破案:失主评公安,关键看追赃。找准症结所在后,蒙城县公安局认识到办案过程中追赃力度有待加大。因此全局积极调整案件评判机制,把追赃和挽回群众损失作为评判优劣案件的主要依据,全面提高办案民警的追赃意识,加大追赃工作力度,尽最大努力挽回被害人的损失。破案句号画在追赃还民后,蒙城警方要将追还多少赃物,帮老百姓挽回多少财产损失作为衡量打击侵财犯罪的重要考核依据。(于林才 赵仔强 徐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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