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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干部任意处分集体土地谁来管?
作者:管理员   文章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21-01-11  浏览:1633

村干部任意处分集体土地谁来管?

反映人:方振涛,男,汉族,1962年 10月6日生,农民,身份证号342127196210067311,住阜南县公桥乡许楼村卢庄组39号,电话15357878315.

被反映人:丁学芝,女,汉族,50多岁,中共党员,住阜南县公桥乡许楼村李竹元,现任许楼村党支部书记。

反映事项:被反映人无视党纪国法,滥用职权胡作非为,违法变卖集体耕地用于建房,擅自改变农用地性质,违反土地管理政策,借农村土地复垦之机套取政府补贴钱款,侵害农民群众利益。请求上级政府领导引起关注,认真调查核实,并依法严厉追究。

事实与理由:一、违法变卖集体耕地用于私人建房。

2018年底,被反映人借新农村建设之名,擅自作主将卢庄卢宪国、卢宪芝两户村民邻近公路的5亩承包地,以每亩4000元价格出售给他人建房,其中本庄6户村民购买,外庄有4户村民购买,目前已有7户村民在购买的耕地上建造起私人住宅。由于被反映人将该5亩承包地变卖给私人建房,致使卢庄旧宅基复垦工作产生诸多矛盾。本来农户的旧宅基被复垦后应当如数还原,而被反映人在分配复垦的土地时,为了弥补购耕地建房户的土地,任意更改克扣其他农户的旧宅基地亩数字。比如村民方涛家庭应分配复垦老宅基地0.42亩,被反映人却只答应分给其0.13亩,村民方涛提出质疑,.要求对其老宅基重新进行丈量实为0.42亩后,被反映人仍然坚持只能分配给0.31亩,矛盾至今没有得到合理解决。

二、借旧村庄宅基复垦之机,弄虛作假套取政府补贴款,侵犯农户合法权益。

2018年下半年,许楼村决定对卢庄旧宅基实施改造复垦,被反映人置农村土地承包法不顾,不打村民方国英、方振超两家,人的招呼,独断专行将其两户邻近村庄旧宅的两块承包地一并进行上报复垦,不仅虚报加大复垦地亩数字,从中套取政府土地复垦补贴款,而且在分配复垦土地时,故意隐瞒短少农户的承包地亩数。农户方国英家土地承包权证书上明确登记被复垦地块为1.96亩,农户方振超家土地承包权证书上明确登记被复屋地块为1.18亩,而村里在公布分配复垦后的地亩时,方国英家只有1.59 亩,方振超家只有0.96亩。当该两户村民找到被反映人询问时,被反映人则态度十分蛮横,声称:“承包证书就是一张废纸, 那上面登记的数字不准确,以村里公布的数字为准,必须按村里公布的这个数字重新分配,现在就是我说的算,谁说的也不行,你们不服想到哪告就到哪告”。对于该两户村民的辩解,被反映人置之不理。

综上所述,反映人认为,上级政府三令五申要珍惜耕地,严禁土地非法买卖,严禁改变农用地性质,耕地变为建设用地必须经过严格审批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明确规定,农民对土地的承包经营权依法受到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被反映人身为党员干部,视国家法律和党的政策为儿戏,滥用权力胡作非为,其行为严重侵害农民群众利益,显已违背法律政策。为此,反映人特具书反映,请求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给予关注,认真核查严厉追究,

使被反映人受到应有的党纪国法惩罚,为农民群众伸张正义,主持公道。

此致

反映人:方振涛

2021年元月6日

编后:作为最前沿的村干部,心中必须树立法治意识。农村的集体承包地,不是村干部手中平衡关系的砝码,更不是可以任意处分的标的物。阜南县农村农业局接到相关反映后的做法,值得点赞。在一个法治社会,依法办事,是基本的常识。我们将继续关注当地相关部门对此事的处理结果。(聂学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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