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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和旧县:合用场所消防安全专项集中排查整治
作者:管理员   文章来源: 阜阳网事 发布时间:2021-08-18  浏览:622

太和旧县:合用场所消防安全专项集中排查整治

为认真贯彻落实太和县委县政府安全生产会议精神,有效防范火灾亡人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太和县旧县镇“四明确”全面开展合用场所消防安全专项集中排查整治。

一是明确组织领导。旧县镇成立由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其余班子成员为副组长,派出所、市监所、中心校、市容中队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合用场所消防安全专项集中排查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切实加强专项集中排查整治行动的领导。专项行动期间,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执法监管,开展联合执法。对辖区内所有合用场所要进行一次“地毯式、拉网式”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有效形成早发现、早处置、早消除的执法监管模式。真正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确保省、市、县对专项行动的要求不折不扣落实。

二是明确工作任务。旧县镇全面开展合用场所排查摸底,要求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组织发动村(社区)“两委”、村民组长等基层力量,对本辖区合用场所进行拉网式、地毯式排查,重点掌握设有生产储存经营场所的居民自建房、建筑底层商铺、单层小门面等合用场所的底数、分布、隐患特点等情况,对辖区内“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下店上宅、前店后宅、夹层住人”等场所逐门逐户排查登记、建立“一户一档”。同时通过畅通疏散通道和逃生出口、强化电气燃气整治、易燃可燃材料物品清理、增配消防器材设施、强化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等措施全面落实合用场所问题整改。

三是明确整治标准。旧县镇对全镇范围内合用场所进行专项集中排查整治。合用场所居住人员3人以下按照 “十个一律”整治标准(一律配备灭火器并学会使用,一律配备逃生软梯(绳)或设置室外逃生楼梯,一律配备感烟探测器,一律配备应急照明灯和手电筒,一律拆除影响逃生的窗外广告牌,一律开展一次应急逃生演练、接受一次教育培训,住宿楼层外窗防盗网一律打开,经营区与居住区一律设置防火分隔,电气线路一律穿阻燃管保护,电动车一律不得进入店铺内)。3人(含3人)以上,采取住宿区与非住宿区完全分隔,并分别设置独立的疏散楼梯或出口。厂房、车间、仓库和商业服务用房内一律不准住人。

四是明确责任落实。旧县镇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做到谁发证,谁负责;谁执法,谁查处。落实好属地管理责任,督促合用场所自查整改,并组织检查验收,开展不定期督导检查;镇专项领导小组落实好指导监督责任,将合用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纳入村(社区)、镇直单位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内容;消防站联系指导村(社区)、综治网格员和派出所民警等共同完成合用场所消防专项整治工作;派出所、市监所、市容中队等部门要落实好行业主管责任,加强各自行业管辖范围内的消防安全管理;各经营主体要落实好企业主体责任,定期进行消防安全隐患自查,消除消防安全隐患。(王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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