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热点
详细内容
红色旅游下的黑色骗局
作者:管理员   文章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4-01-14  浏览:1314

    红色旅游下的黑色骗局


本报讯(汪荣钢记者黄河)近年来,随着红色旅游的升温,“红色旅游项目开发”也成为旅游项目开发中的热门话题。少数不法分子乘机而入,打着投资旅游开发的名义大肆行骗。“泾县茂林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就是这样一个以开发茂林红色旅游为名,在互联网上发布信息,发包旅游工程项目以骗取承包商交纳的工程施工保证金的犯罪团伙。

    几年前,为达到实施合同诈骗犯罪的目的,四川人敬某伙同他人窜至泾县茂林镇,打着投资开发泾县茂林镇红色旅游资源的名义,注册成立了安徽泾县茂林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敬某自任公司总经理。此后,敬某纠合多人在无实际履约能力的情况下,以开发红色旅游项目的名义,对外重复发包茂林红色旅游开发工程项目,多次骗取苏、浙、皖、沪等地建筑工程安装公司和个人的好处费、报名费、合同履约保证金等共计600余万元。随着时间的推移,敬某发包的工程迟迟无法开工,拆东墙补西墙也补不起来,诈骗的嘴脸逐渐显现出来,受害人陆续到公安机关报案。泾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在接报警后,经过缜密细致侦查,及时收网,成功破获该起特大系列合同诈骗案件,并将该团伙成员敬某等四名主要嫌疑人抓获归案。

    日前,泾县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该案主犯敬某因犯合同诈骗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其他案犯分别被判处六年至十三年零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及十五万元至五十万元不等的罚金。

分享到:
顶部】 【关闭

Copyright © 2012 - 2030 阜阳网事欢迎您 All Rights Reserved
   Email:615806588@qq.com          技术支持:
万维网络       皖ICP备2024058871号-1

皖公网安备 3412020200068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