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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口水战演变街头喋血 艺校大学生庭审下跪悔罪
作者:管理员   文章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3-09-09  浏览:1344

  本报讯 现年17岁的阜南县女学生小娜做梦也没有想到,只因一段不成熟的恋情,突遭杀身之祸,喋血求学的异乡街头,而此案起因仅仅是她与男友“前妻”网上的无聊口水战。国庆节前夕,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

    2008年9月,初中毕业的小娜考入亳州某中专学校。2010年春节前夕,她在一家网吧上网时结识了比自己大4岁的男友杜生。对于这段早早到来的恋情,小娜既珍惜又紧张。初次远离家人的孤寂让她在初恋的泥潭中越陷越深,获悉杜生前女友有时还和他保持电话和网络联系十分郁闷。

    2010年正月初八,正值寒假期间,小娜用杜生的QQ号上网时,发现其前女友小路主动上来打招呼。由于两人此前都听说过对方的身份,她们很快互骂起来。

    小路非常生气,当即给前男友杜生打电话,要求小娜必须向自己道歉。此后,她们在网上就此话题又争吵过两三次。开学后,实在咽不下这口气的小路还专门和朋友一起去了小娜所在的学校找她讨说法,后没有见到小娜。

    小路并没有作罢。此前,小路在网上遇到休学在家的朋友某艺术学院大学生大海时,向他透露了自己的遭遇,并请求大海出面惩罚一下那个辱骂自己的小娜。虽然是普通朋友,但大海早在几年前就追过小路。听到小路的求诉,大海一方面认为应该暗中教训小娜,同时表示,如果真需要自己出面时,会不遗余力相助。

    2010年3月4日中午,大海电话邀小路晚上吃饭时,小路向其求助说,当天晚上她要和小娜在双方朋友见证下,到某休闲餐厅谈判此事。届时,请大海找几个朋友过去助阵帮忙。 3月4日晚上7时许,经过多次电话联系后,大海将一把单刃匕首藏在棉袄袖筒里,来到该休闲餐厅附近。当接到小路上前“招呼”小娜的电话指令后,他飞奔过去,对着即将上车刚刚与小路发生过争吵的小娜连刺4刀,致其血溅街头,当场倒地,20分钟后不治而亡。

    案件发生后,当地警方迅速出击,很快将涉嫌故意杀人的嫌疑人大海、小路及涉嫌窝藏的大海朋友蔡某抓获归案。

    9月29日上午9时,此案在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除公诉机关指控的3名被告人外,被害人小娜生前所在的学校和涉案当事人杜生也作为刑事附带民事责任人被推向被告席。

    庭审中,公诉人指控两被告人大海、小路犯故意杀人罪。两被告人辩护律师则认为,其罪名应定为故意伤害致死较为合适。对此,双方在质证期间展开激烈辩论。公诉人认为,仅就被告人小路来说,其在实施犯罪期间,有放任犯罪发生的主观故意,客观上又具有指使被告人大海实施杀人这一行为,故其应以故意杀人罪论处。

    公诉人同时指控,案发后,被告人大海电话邀来自己的朋友蔡某骑电动车将自己接至其住处,并先后向蔡某和为自己缝伤的医生两次炫耀:我对着那个女的脖子连刺几刀,看我多猛,我可厉害!而其朋友明知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情况下,仍容留其住宿,帮助其逃匿,已构成窝藏罪。蔡某在庭审中痛悔不已,称自己当初曾向被告人借过500块钱没有归还,因此,总觉得欠了被告人的人情,这才极不情愿磨磨蹭蹭地赶往现场。

    庭审刚一开始时,坐在原告席上的被害人母亲和坐在台下旁听席上被告人大海的母亲就抑制不住情绪放声大哭。被告人的母亲被法警劝出现场后,又两次强撑着要参加旁听,并连声高呼:“我儿太傻了! ”法庭为此暂时两次休庭5分钟。戴着脚镣手铐的被告人大海闻声当庭突然下跪悔罪。

    法庭当天庭审持续5小时,宣布择日判决。

 

(因案涉当事人隐私,文中人物使用了化名)

(记者聂学剑)

原载2010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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