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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调解平纷争
作者:管理员   文章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3-09-09  浏览:1388

  界首讯 5月18日,界首市新马集镇司法所通过现场走访、个别谈心等方式成功调解一起土地纷争案件,受到当地群众好评。

    1997年,村民申某为了方便种地,用河西头的承包田与闫某河南岸的承包田进行互换。 2012年3月,该村集资修建的水泥路正好经过河南岸旁,许多村民纷纷在此建房。申某有两个儿子也想建房,便找闫某要求将土地调换回来,闫某称已经挖好了地基,正准备建房,不可能调换回来。申闫两家为此发生纠纷,村委会干部多次调解无效。司法所受理后认为,双方互换承包田的行为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属无效民事法律行为。但是因为新农村改造,路两岸已获准建房,同时闫某已投资数万元建房,且基础已经完工,所以,司法调解成员一方面做申某工作,要他放弃调换土地的想法;一方面劝说闫某,要求他是否可以拿出一块地补偿申某。最后经过调解人员的不懈努力,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

(赵陵记者聂学剑)

原载2012年5月24日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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