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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非法熔炼熏死树木三人被捕
作者:管理员   文章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5-07-09  浏览:1058

非法熔炼熏死树木

宣城一环境污染案三人被捕

本报讯 为处置废旧铅酸蓄电池,跨省跑到宣城市宣州区,租下一偏僻山场后,偷偷熔炼废旧铅酸蓄电池以提取铅锭。7月6日,记者从宣城获悉,经宣州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该起环境污染案件的三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污染环境罪被批准逮捕。

  犯罪嫌疑人黄鹏是江苏省溧水县人,其在家乡开办了一家名为“南京环宏资源再生科技有限公司”的企业,专门从事铅酸电池的收购等业务。因该企业未获得铅酸电池的熔炼许可,黄鹏遂产生了开设一家熔炼作坊的想法。2014年四五月间,黄鹏在宣州区黄渡乡租下一处山场,投资创办了“铂曼金属制品厂”。兴建厂房期间,黄鹏聘请了老乡周长根在施工现场监督管理。厂房建好后,黄鹏出资购买相关设备,聘请工人于2014年10月开始处置加工铅酸电池。 2014年11月,黄鹏与老乡彭善鸿商量,由彭善鸿以企业负责人的名义接手经营、管理该工厂,每吨给予彭善鸿20至30元不等的提成,彭善鸿应允。周长根则继续负责厂内的生产与后勤管理工作。 2014年10月至2015年3月间,“铂曼金属制品厂”通过熔炼提取铅锭,共非法处置铅酸蓄电池900余吨。

  今年3月19日,宣州区环保局接到群众举报,对铂曼金属制品厂进行调查,确认该厂未办理相关环保审批手续。现场采集生产原料废铅酸蓄电池样本,判定属于危险废物,遂对该厂予以查封。 4月2日,宣州区人民检察院召集该区公安局、环保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八家执法单位负责人,参加“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会议。宣州区环保局在会上反映,铂曼金属制品厂未办理任何合法审批手续,熔炼生产铅锭过程中,排放的烟尘将山场的树木都熏死了。

  宣州区检察院审查认为,该案已涉嫌污染环境犯罪,遂建议宣州区环保局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查处。 5月8日,公安机关对此案立案侦查。日前,公安机关提请宣州区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黄鹏、彭善鸿、周长根批准逮捕。宣州区检察院审查认为,黄鹏等三人非法处置危险废物900余吨,严重污染环境,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且到案前已着手实施毁灭、转移证据行为,有逮捕必要,遂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记者袁中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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