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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能动司法 维护未成年人权益
作者:通讯员 夏思宇   文章来源: 阜阳网事 发布时间:2023-12-25  浏览:2421

为促进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依法履行家庭教育职责,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12月7日,太和县人民法院发出一份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引导其监护人在未成年人成长过程中依法履行家庭教育责任。

2020年,小李的父亲李某和母亲李某某因感情不和协议离婚,约定小李跟随父亲生活,但离婚后李某外出打工常年不归,小李跟随其奶奶靠种地艰难维持正常生活,故小李诉至太和法院要求其母亲李某某支付抚养费。太和法院在依法查明事实后作出判决:李某某每月支付小李抚养费500元至小李年满18周岁止。

判决作出后,宫集法庭员额法官本着关爱儿童成长的宗旨主动将诉讼服务延伸,对小李进行关爱家访,持续关注其学习生活情况,同时对小李的监护人送达《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依法指导监护人对未成年人的心理健康等方面进行引导,为孩子的成长保驾护航。

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太和法院将积极延伸审判职能,坚持能动司法,进一步探索保障未成年人权益的新举措,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更好的法治环境。(通讯员 夏思宇)【编辑 刘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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