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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泉法院发出首份《关爱未成年人提示》
作者:通讯员 刘长基 王建森   文章来源: 阜阳网事 发布时间:2024-05-08  浏览:2666

4月18日,临泉县人民法院城关法庭在审理一起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问题的离婚案件时,发出了一份《关爱未成年人提示》,这是在4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案件中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的意见》后,临泉法院发出的首份《关爱未成年人提示》。

本案当事人婚后育有两个女儿,小女儿患有疾病,需要花费大额医疗费做手术。父母如果离婚对于两个尚未具备独立生活能力的孩子将造成难以估量的伤害和影响。因此,承办法官向双方发出《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并郑重告诫:“孩子的心理健康和身体健康是父母不可推卸的责任,特别是在面对疾病和困难时,父母的陪伴与支持是孩子最坚强的后盾,父母更应倾尽全力为孩子创造一个有利于身心健康的成长环境。”

在法官的耐心劝导下,双方情绪有所缓和,态度发生显著转变。他们开始从关注自身的诉求,转而聚焦于两个女儿的心理需求与身体健康。双方表示:今后的生活中放下芥蒂、多加沟通,给予孩子更多的陪伴与关爱,努力工作,让小女儿及时接受手术治疗,争取早日康复。

临泉法院在办理涉及未成年人离婚案件时,始终坚持未成年人权益最大化的原则,积极引导监护人提升责任意识,努力通过法律手段最大限度地减少家庭矛盾对未成年人造成的负面影响,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通讯员 刘长基 王建森)【编辑 刘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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